惠市环(龙门)建〔2024〕3号 关于惠州市XXXXX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惠州市XXXXX公司: 送来《惠州市XXXXX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提出以下审批意见: 一、项目位于惠州市龙门县惠州产业转移工业园龙门红工业区 31 栋,占地面积1612平方米,建筑面积6448平方米。项目主要从事塑胶玩具的生产,年产塑胶玩具75t/a(约150万套)。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0万元,占总投资的10%,劳动定员200人,均不在厂区内食宿。根据建设项目有关环保法律法规,同意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评价分析结论,从环境保护角度,同意该项目建设。 二、惠州市XXXXX公司对该项目用地范围内,环境污染防治负总体责任。项目建设应认真落实好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建设单位须合理安排生产区布局,须采用负压封闭式生产车间,并科学加强抽排换气。 1.项目注塑工序须在每个产污工位(10台注塑机)上方设置负压集气罩,最大程度收集产生的废气;喷漆、烘干、晾干、人工手绘补色、移印工序均须设置在相对独立且密闭的区间(设...
安华招标网 采购招标导航网
京ICP备09066321号
网站投诉电话:56281882 法律顾问:北京陆扬律师
关注公众号
及时获取更多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