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邀标单位 盐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二、具体工作内容及要求 本项目为《盐城市绿化条例》修改立法工作提供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及编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服务。中标单位需要严格按照国家、省、市关于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要求对《盐城市绿化条例》修改内容进行全面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编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并在签订合同后三十日内完成报告及备案工作。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事)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2) 投标人须在中共盐城市委政法委员会公布的盐城市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第三方机构备案名单内; (3) 投标人报价资格没有被取消、暂停,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开标前六个月内(2023年10月-2024年3月)中任一月份的财务状况报告(至少须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成立未满三个月的可以不提供)】; (6)有依法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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