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隆、肖厝港至泉州闽光物资运输项目澄清公告(招标编号:MGYTZB20240418)各投标人:福建XXXXX公司就海隆、肖厝港至泉州闽光物资运输项目(招标编号:MGYTZB20240418)修改如下:原招标公告第3.2条第(1)点“为保证本项目正常开展,2024年6月15日前,中标人自有的排放标准达到国六或为新能源的前顶自卸车辆应不少于15辆,且需在云通平台录入并通过审核”修改为“为保证本项目正常开展,2024年6月25日前,中标人自有的排放标准达到国六或为新能源的前顶自卸车辆应不少于15辆,且需在云通平台录入并通过审核”。本项目监督部门福建XXXXX公司风险控制部联系电话为XXXXX。本澄清公告与原招标公告有不一致的地方,以本澄清公告为准。
安华招标网 采购招标导航网
京ICP备09066321号
网站投诉电话:56281882 法律顾问:北京陆扬律师
关注公众号
及时获取更多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