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漳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漳州市拓岗稳工政策申请操作细则》的通知(漳人社 〔2024〕11号)文件规定,为漳州市企业引进户籍地在漳州以外的初次来漳务工人员及本市户籍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大中专院校(含技校)毕业生,且一季度稳定用工1个月或全年稳定用工3个月(以缴纳失业保险费作为认定条件)的各类社会机构、个人(包括自行招聘的企业),按照每人1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用工服务奖补。现有2家企业提交申报材料,分别为:宏泰机电科技XXXXX公司申报3人、漳州XXXXX公司申报1人。我单位根据漳人社 〔2024〕11号文件规定对这些材料进行审核,对通过审核的企业根据漳人社〔2024〕11号文件规定,予以公示。如对上述2家企业的申请资格有异议,可直接向漳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社会事业管理局举报。举报可来人、来电或来信反映情况,举报内容必须真实可靠。举报人必须提供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确切的联系方式,以便查结后回复。公示时间:2024年5月13日-5月17日举报电话:6****7316业务咨询电话:3980191受理时间:工作日8:00-12:00,14:30-17:30地 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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