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我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资金的管理,提****资金使用绩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共浙江省委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落实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关于全面做好退役士兵教育培训工作的指导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21〕53号)等有关规定,我们制定了《浙江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现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如有修改意见或建议,请于公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通过电子邮件、传真:XXXXX江省财政厅社保处。联系人:XXXXXp>联系电话:XXXXX电子邮件邮箱:XXXXX传真:XXXXXtyle="text-align: left; text-indent: 2em;">地址:XXXXX路37号邮编:310006 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关于印发浙江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财政局、退役军人事务局: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我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资金的管理,提****资金使用绩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共浙江省委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落实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关于...
安华招标网 采购招标导航网
京ICP备09066321号
网站投诉电话:56281882 法律顾问:北京陆扬律师
关注公众号
及时获取更多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