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浪头镇清污分流改造工程已经由辽宁省·丹东市·丹东市备案。以丹合经发批字【2024】3号、丹合经发批字【2024】4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丹东市振兴区浪头镇人民政府,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财政。项目出资比例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浪头镇清污分流改造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浪头镇 2.工程规模: 市政工程: 该项目主要对浪头镇北环路(黄海大街-日龙小区)、宝诚路及某部家属楼进行清污分流改造,共铺设污水管线2737米,新建检查井120座,化粪池1座,排水出户管80米、路面拆除及恢复8882平方米。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天)政府采购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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