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政和县元峰大桥至姜屯连接线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政和县元峰大桥至姜屯连接线工程 建设单位:政和县国省道过境环XXXXX公司 建设地点:南平市政和县境内 联系人:XXXXX 小陈 联系方式:XXXXX 公示内容:验收调查表、验收意见 公示时间:2024年5月16日-2024年6月13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需署真实姓名,单位需加盖公章。附件下载 政和县元峰大桥至姜屯连接线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表(公示版).pdf 政和县元峰大桥至姜屯连接线工程验收意见(公示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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