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为襄城县范湖乡范湖乡西于中心小学(闫柳教学点)采购教学一体机项目,资金来源为学校公用经费,已由襄城县范湖乡中心学校批准立项。招标人为襄城县范湖乡范湖乡西于中心小学(闫柳教学点)。该项目现已具备招标条件,由襄城县范湖乡西于中心小学(闫柳教学点)组织招标。二、项目概况与需求1.项目名称∶教学一体机、视频展台采购2.项目造价∶预算金额∶28000元。最****限价∶28000.00元。3.项目地点∶襄城县范湖乡西于中心小学(闫柳教学点)4.工期:5日历天5.工程质量要求:合格三、投标人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落实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扶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投标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上述查询结果页面查询,时间应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开标前;3.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XXXXX公司、子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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