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XXXXX公司委托福建省闽创XXXXX公司开展“轻质建筑材料生产线”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规定,对该项目建设基本情况及公众参与形式进行公示,广泛征求公众意见,公示内容如下:一、项目概况建设单位位于三明市永安市曹远镇坑边路(北部工业新城鑫华港饲料东侧),对现有地块进行整理、厂房建设及设备安装,占地面积为15080平方米,建筑面积为8536平方米,购置鄂破机、圆锥破碎机、振动筛、雷蒙磨、提升机、搅拌机、强制式搅拌机、混凝土配料机、泡沫破碎机等,使用石英矿、水泥(散装)、粉煤灰、聚苯乙烯泡沫为原料,年产3万吨轻质复合型保温板、1.5万吨轻质混凝土条板、1.5万吨粉煤灰泡沫水泥条板。二、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建设单位:福建XXXXX公司地址:XXXXX坑边路联系方式:罗总 XXXXX三、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和联系方式环评单位:福建省闽创XXXXX公司地址:XXXXX温泉街道五四路89号置地广场26层01室-2联系方式:苏工XXXXX四、征求公众意见事项(1)公众对于建设项目的建设是否认可;(2)本项目运营期对公众的主要影响;(3)公众就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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