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关于市县党委建立巡察制度的意见》《中共翔安区委巡察工作实施办法》以及省、市、区委相关规定和部署要求,经中共翔安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自2024年5月7日起对区建设与交通局、区投资集团开展常规巡察,对全区乡村振兴暨城中村项目建设情况开展机动巡察。 组 别 区委巡察一组 区委巡察二组 区委机动巡察组 巡察涉及单位 区建设与交通局 区投资集团 乡村振兴暨城中村项目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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