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塔城市人民法院关于拍卖黄金戒指一枚监测重量7.58克的公告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塔城市人民法院将于2024年5月9日16时至2024年5月10日16时止(延时除外)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塔城市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法院账户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塔城市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https://sf.taobao.com/0901/05?spm=a213w.3065169.courtList.3161.b1821a33hbjVLC),现公告如下:一、拍卖标的:案号:(2023)新4201执恢292号标的物:黄金戒指一枚监测重量7.58克,监测重量:5.31克,已鉴定:检验编号:HZYD24031100149。瑕疵情况:1、参拍人自行竞拍,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拍及领取;2、拍品仅限自提,不支持邮寄;3、本院无法提供标的物原始购买凭证或发票;4、拍卖成交后七日内由买受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到法院指定时间及地址:XXXXX损失由买受人自行承担;5、拍卖标的以交付现状为准,法院及拍辅机构对该标的物的真伪、质量和完整性不做任何担保,标的物发生溢缺包括缺损、损坏,拍卖成交价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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