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津县安置房建设项目二期外接电安装工程施工 / 标段补遗书02日期:2024-01-26 新津县安置房建设项目二期外接电安装工程施工 / 标段补遗书02致各潜在投标人:现对本项目招标进行招标补遗,按招标文件要求,本次补遗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体内容如下:一、在合同条款18.1付款方式中“本工程无预付款,延期付款不计利息,以现金、网银、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信用证、铁建银信、各类供应链产品等非现金方式、抵房等实物资产支付,非现金方式支付时不再支付利息补偿。付款方式为乙方合同施工区域范围内工程量完工前,双方按照合同约定的结算方式办理完正式有效结算手续,且乙方开具正式有效发票后,当月结算后45天以内甲方付款为过程结算额的70%(发票开票金额为结算额的100%),待乙方合同施工区域范围内工程量完工且办理完最终结算后甲方付款为过程结算额的70%(发票开票金额为结算额的100%),待成都市新津区审计局全部审计完成10日内支付至审定金额的97%(发票开票金额为结算额的100%),预留3%质保金,缺陷责任期届满后无息付款至最终结算额的100%。缺陷责任期为整体及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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