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莆田市秀屿区埭头淇沪三级渔港提升改造和整治维护项目施工监理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莆田市秀屿区埭头城镇XXXXX公司,建设资金来自省、市、区渔港专项补助资金,不足的部分由业主,招标人为莆田市秀屿区埭头城镇XXXXX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闽华晟XXXXX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进行 邀请 招标,邀请单位为:浙江联达工程XXXXX公司、江西省宜春市水利水电XXXXX公司、福建中枢XXXXX公司。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1)建设地点:莆田市秀屿区埭头淇沪;2)工程建设规模:项目建设防波堤兼码头165m (内侧设3个40HP 渔船泊位)、原防波堤加宽工程45.6m、原防波堤拆除58m, 并设相应的给排水、供电照明等配套设施;3)招标范围和内容:按图纸并结合预算编制说明(不列入招标范围的,详见预算编制说明);4)工期要求:施工前15天+施工工期+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竣工资料存档备案完成,中标人监理总工期以外的善后服务须随时到位;5)工程质量要求:符合设计和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合格标准要求。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1)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具备承担本工程项目的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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