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文XXXXX公司环境影响后评价进行公示,以便征求公众意见和建议。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项目名称:永安市大湖XXXXX公司养猪厂扩建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建设地点:永安市大湖镇上甲村后评价内容:本次后评价对实际变化情况进行复核评价,对现有环保措施、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处置措施的有效性进行验证,分析其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措施是否符合《进一步深化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十条措施》(闽环发〔2023〕8号)要求,并对猪场建设运营后发现和产生的新问题进行分析,提出补救或者改进方案。本次评价优化粪污处理设施,明确资源化利用方案,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与养殖废水进入“固液分离+厌氧池+生化系统”处理后用于周边消纳地浇灌。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建设单位:永安市大湖XXXXX公司联系人:XXXXX559840000联系地址:XXXXX三、编制单位名称评价机构:三明市闽环XXXXX公司联系人:XXXXX XXXXX电子邮箱:四、报告见附件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公众可通过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或面谈等方式提出意见。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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