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单位):为扎实做好2023年度嘉兴市级商务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对象及要求(一)符合市级商务专项资金奖励(补助)条件的市本级(包括南湖区、秀洲区、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企业(单位)可申报。其中,出口小微企业为2023年出口额500万美元以下的企业。(二)申报项目应为2023年度已经实施的项目,不属于此实施期限的,不予奖补,请勿申报。(三)申报截止日期统一为:2024年2月29日;其中第三十二项“其他项目”为刚性奖励项目,在明确奖励对象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申报。二、申报程序(一)网上申报。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推进数字化改革,切实减轻企业(单位)负担,市级商务专项资金通过嘉兴市惠企直通车(https://jxhq.seehealth.net:10443/policy/#/)在线申报、在线兑现,申报企业(单位)不再提交纸质申报材料,通过该平台在线申报,逾期平台不再进行申报资料录入、填报。(二)区级审核兑现。南湖区、秀洲区、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商务部门按照属地原则对企业(单位)申报材料按内部程序进行审核,对需要补充材料或者报送材料不符合要求的,要及时通知企业...
安华招标网 采购招标导航网
京ICP备09066321号
网站投诉电话:56281882 法律顾问:北京陆扬律师
关注公众号
及时获取更多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