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林紫鑫XXXXX公司地埋乙醇罐区项目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3月7日-2024年3月8日(2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二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7270003;通讯地址:XXXXX四楼 一、项目名称:****林紫鑫XXXXX公司地埋乙醇罐区项目 二、建设地点:****林省柳河县滨河南街888号 三、建设单位:****林紫鑫XXXXX公司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林恒升XXXXX公司 五、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林省柳河县滨河南街888号柳河工业集中区****林紫鑫XXXXX公司现有厂区空地进行建设,地理坐标:东经 125°45'56.133"秒,北纬42°18'1.422 ",占地面积229.84㎡,拟建卧式埋地乙醇储罐区一座,内设5m3酒精储罐6台;15m3酒精储罐1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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