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办法〉的通知》(厅字〔2022〕27号)等文件要求,现将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整改问题:****耗低效整治不严不实。2021年以来,吴兴区已上报关停退出的59家企业,19家未按时关停,涉及虚报腾出用能指标14110吨标煤。浙江XXXXX公司、浙江XXXXX公司等2家企业,分别于2021年、2023年上报关停,2023年8月督察组检查发现两家企业均尚在生产。整改时限:2024年3月底。整改目标:严格落实省、市****耗低效整治工作相关要求,严格把关****新区、各乡镇街道****耗低效整治工作,提****销号工作标准。整改完成情况:针对省环保督察中提出的吴兴区19家****耗低效企业未按时关停的情况,经核实,17家企业已关停;浙江XXXXX公司实施技改提升,关停1条卧式喷涂生产线、1条立式粉末喷涂线,整改后已达到****耗低效销号标准;浙江XXXXX公司主体已注销,全部生产工艺整合至浙江XXXXX公司,整体进行技改提升,于2024年3月底前完成,达到****耗低效销号标准。全面整改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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