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如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5个工作日。建设单位:永嘉县东岸XXXXX公司项目名称:永嘉县东岸XXXXX公司配套设施改扩建项目建设地点:永嘉县三江街道芦黄村建设项目概况:企业在原采矿工艺不变的情况下,仅针对采矿后的配套加工工艺进行改扩建,配套加工临时用地位于矿山北侧,租赁配套临时加工用地约为21000平方米,其中临时堆场(含排土场)约11000平方米,石料配套加工用地约10000平方米,该地块仅用于临时石料加工点及堆场用地,其石料配套加工量由原环评45吨/年增加至95.3吨/年。公众参与情况:2024年5月9日在中国永嘉公务网温州市生态环境局政务公开栏刊登了关于受理《永嘉县东岸XXXXX公司配套设施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告。相关环保措施承诺: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详情请下载附件环评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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