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山区河道管理,畅通河道行洪空间,按照《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山区河道管理的通知》(办河湖〔2023〕140号)工作要求,现将我区山区河道的河长责任人、防汛抗洪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责任人、主管部门责任人、巡查管护责任人等“四个责任人”名单(详见附件)予以公示,接受公众监督,如有意见需要反映的,请于公示期内向我局反映。特此公示公示时限: 2024年5月13日至2023年5月20日联系人:XXXXX/p>联系地址:XXXXX道坝头东路85号(宁波市北仑区水利局)邮编:315800联系电话:0574-86****2531附件:1.北仑区水利部河流名录内山区河道四个责任人5.13.xls 2.北仑区水利部河流名录外山区河道四个责任人5.13.xls宁波市北仑区水利局2024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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