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栏根据最****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之规定,网络司法拍卖的事项应当在拍卖公告发布三日前以书面或者其他能够确认收悉的合理方式,通知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权利人书面明确放弃权利的,可以不通知。无法通知的,应当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公示并说明无法通知的理由,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本次司法拍卖已按前述规定通知了案件的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特此公示。拍卖公告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法院将于2024年5月26日10时至2024年5月27日10时(延时的除外)对以下标的物按现状依法进行公开拍卖,申请执行人依法选定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sf.taobao.com/023/08?spm=a213w.3065169.courtList.188.l4trEE)进行拍卖,现公告如下:一、拍卖标的物:重庆市涪陵区凉塘路1号附11号澳海御江苑二期2幢负2-商业4商服用房该标的物位于涪陵区凉塘路1号附11号,小区名为澳海御江苑,房屋结构为钢筋混凝土结构,土地用途为批发零售用地,房屋用途商业服务,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为2056年7月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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