涪陵长涪汇(滨江路更新改造一期)建设项目弱电智能化工程答疑及补遗(1)答疑部分质疑一、请问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项目特征里所提到的相关投标人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第三方权威机构检验报告、公安部下属权威检测机构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厂商公章等一些资料,如无法提供此部分资料是否做为废标条件答:此项已调整,重新发布工程量清单及第七章技术标准要求,详见补遗说明。 质疑二、一、涪陵长涪汇(滨江路更新改造一期)建设项目弱电智能化工程(项目编号:5XXXXX001010101)招标文件的《长涪汇智能化5.31图纸》中以下内容:1、“材设表(一)(图号:CS01)”中的“汇聚交换机”的“6、支持在64Bytes-1518Bytes下线速转发,提供具有 CMA或CAL或 CNAS认证章的第三方权威机构检验报告证明;”和“7、支持基础网络保护机制,增强设备防攻击能力,即也使在受到攻击的情况下,也能保护系统各种服务的正常运行,保持较低的CPU负载,从而保障整个网络的稳定运行,提供官网截图及链接证明;”2、“材设表(一)(图号:CS01)”中的“POE交换机”的“4、为保证设备在受到外接机械碰撞时能够正常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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