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用途拟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建设用地,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为充分了解南靖县莲花山易文化创意园国学馆(P2019-05)地块现状及存在的环境风险,福建XXXXX公司委托我单位(福建省闽南地质大队)进行本地块环境调查评价工作。现将该地块调查情况公示如下:一、项目概况南靖县莲花山易文化创意园国学馆(P2019-05)地块(以下简称“本地块”)属福建省漳州市南靖县和溪镇迎新村,东至内龙溪垅山****陡边坡及平整地,南至平整地,西至内龙溪垅山,北至内龙溪垅山****陡边坡,占地面积1600.0m2(2.4亩),中心坐标:东经117.28299°,北纬24.91687°。根据现场踏勘、资料收集,本地块现已建成国学馆,已投入使用。历史上本地块作为迎新村农用地,未涉及工业生产。根据规划,该地块规划为文化设施用地(A2)。二、调查结论通过对本地块资料收集分析、人员访谈及现场踏勘,结合现场快筛结果,以及对本地块与相邻区域现状和历史、地块主要活动与环境状况、生产活动等的调查,结论为:南靖县莲花山易文化创意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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