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运河夷陵段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梅子垭水库-东方大道段、东方大道-小鸦路段、鄢家河段(绿道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运河夷陵段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东方大道-小鸦路段(罗河路延伸段雨污管网建设工程)】、运河夷陵段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污水提质增效工程】已由宜昌市夷陵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夷发改投资【2024】74号、夷发改投资【2023】138号文、夷发改投资【2023】162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宜昌长江上中游农业XXXXX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鼎欣XXXXX公司,现对该项目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2.1.1建设地点:宜昌市夷陵区2.1.2建设内容及规模:(1)绿道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梅子垭水库-东方大道段、东方大道-小鸦路段、鄢家河段沿线景观工程总用地面积约157.58公顷,其中水域面积约44.35公顷,陆地面积113.23公顷;本次设计包含黄柏河至梅子垭水库内约11.1km长的鄢家河、运河、梅子垭水库及两岸绿地,设计内容包含绿化景观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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