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4月17日,我局在浙江省嘉兴市秀洲区洪合镇新王桥村小桃园130号一楼查获的卷烟(或其他烟草专卖品),并依法予以先行登记保存。请物主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到(地址:XXXXX联系人:XXXXXpan>先生,联系电话:XXXXX)接受调查处理。若逾期不来接受处理,我局将依据《烟草专卖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61号)第七十三条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对涉案烟草专卖品作出处理。品种规格数量品种规格数量利群(软长嘴)0.1黄鹤楼(软蓝)0.1共计: (品种)1个 总计:(数量)0.2条 特此公告。 嘉兴市烟草专卖局 2024年4月18日...
安华招标网 采购招标导航网
京ICP备09066321号
网站投诉电话:56281882 法律顾问:北京陆扬律师
关注公众号
及时获取更多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