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和区史召乡文化广场及道路硬化项目已由邢台市南和区行政审批局以南和区史召乡文化广场及道路硬化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的批复,南行审立项字[2024]4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邢台市南和区史召乡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申请中央彩票公益金和地方配套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邢台市南和区史召乡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项目为史召乡南****张村、史召桥村等两个村庄的文化活动中心广场建设及道路硬化设施工程。主要包括:文化活动中心舞台、移动看台、三色橡胶步行道、智能健身器材、国旗杆、太阳能LED灯、铺砖、沥青罩面及灰土填坑等内容。(具体内容以审定的工程量清单内容为准) 2.2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的全部内容。2.3计划工期:60日历天。2.4建设地点:邢台市南和区史召乡南****张村、史召桥村。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2、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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